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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来源:admin日期:2022/03/28 浏览:
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综合利用2.7万吨危险废物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预处理HW17含锡废物(336-050-17,336-059-17)污泥200吨/年、HW17废液300吨/年、HW22废物1.32万吨/年【污泥1.3万吨/年、废液(304-001-22,397-005-22(398-005-22))200吨/年】、HW33废物300吨/年、HW46废物3000吨/年、HW50废催化剂1万吨/年,合计2.7万吨/年。
投资总额:2600万元
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泰胡路68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监测结果,胡马河和两泰官河监测断面中的pH值、总磷、溶解氧、悬浮物、铜、铍、银、镍、石油类和氰化物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孔丁中沟监测断面中的pH值、COD、氨氮、总磷、溶解氧、悬浮物、铜、铍、银、镍、石油类和氰化物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质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实施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达标,与本底值叠加后,基本上能维持现状,区域声环境功能不下降。
  (4)土壤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农田土壤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风险筛选值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筛选值,其余各点位土壤检测指标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筛选值。
  (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工艺,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胡庄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胡马河。
  (2)废气
   烘干生产线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干馏炉烟气采用“双碱法脱硫+陶瓷环脱水+光氧化+沸石分子筛吸附+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可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泵类、风机等,在项目采取消声隔声、先进低噪设备、绿化降噪等一系列降噪措施后,昼夜间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固废堆场依托现有已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的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相符,生产使用清洁的能源,产生较少的污染物,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现状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周围环境质量良好。本项目的预测显示正常生产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项目风险事故影响水平可以接受。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海盈生态环境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个工作日之内,如需要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采用报纸公开、网络公开的方式。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市中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泰胡路68号
联系电话:0523-81555008    联系人:卫总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海盈生态环境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
   电话:(025)87702556              Email:1050771009@qq.com
   联系人:王工
 
 
征求意见稿及公参意见表详见附件。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拨打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电话,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

附件:《公众意见表》
《中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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